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领导干部出国访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2007〕1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领导干部出国考察访问工作的管理,节约资金,提高效率,同时也为了便于办理相关出境手续,保证按时出访,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我市领导干部出境考察访问都要在年初申报出访计划,经市外事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今后凡无特殊原因,又没有出访计划的,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审批。因此,请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出访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今年的出访计划,并在3月1日前报市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