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
落实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县区的决定
(市政〔2006〕15号)
2005年3月,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签定了《2005年教育目标责任状》。一年来,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和落实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教育与社会和谐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05年教育目标责任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秀峰等县区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等奖(11个)
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叠彩区、雁山区、荔蒲县、永福县、兴安县、阳朔县、龙胜县、灵川县。
二等奖(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