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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宣传教育组由宣教科科长带领组员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跟踪报道。

  第三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本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按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消解、处置工作及采取其它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环境监测组制定详细跟踪监测计划,随时调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确认后,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速报。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认后,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确报。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二)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响应

  第一步:接到群众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现场指挥中心即时成立,预案即时展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出警。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快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工作,并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指挥中心办公室。

  应急监测组携带相应应急咨询资料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原因、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污染物种类、性质、控制方法及防护、处理意见。并定期发布应急监测简报。

  市环保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召集有关专家到达事故现场,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污染现状、污染趋势。

  宣传教育组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跟踪报道。

  第三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立即组织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事故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并在技术保证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控制污染进一步加剧。

  现场监测组立即执行紧急监测预案,增加监测人员、设备,调整监测频次、范围,并启动化学品应急分析预测系统,根据不同污染物性质、浓度、毒理、作用范围进行预测分析,为事故出现后污染源周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急人员进出现场的要求,群众的疏散范围、路线等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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