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处理工作组办公室
主要任务:在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综合业务,并做好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对各小组职责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在污染事故处理后,按照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结果的报告;负责通信、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2.现场环境监察组
主要任务:负责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做好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接警、出警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调查取证,执行事故处理决定;负责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并利用已建立的专家库资源,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污染现状、污染趋势;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了解以下内容并及时向应急工作组办公室汇报: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小组基本任务、到达时限等要求;
(5)友邻小组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6)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7)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3.环境监测组
主要任务:负责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预案,执行预案并实施现场监测,为应急事故的全过程处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为实施现场救援、科学防控提供依据;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做好以下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
(1)一般情况下,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定性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
(2)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定量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并发出监测报告。
4.宣传教育组
主要任务: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宣传教育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事故处理,全过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制作;受领任务后,对事故现场进行跟踪报道。
(二)基本救援力量
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成本市的基本救援队伍。
1.医疗卫生部门。结合环境污染特性,确定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及相应应急准备措施、医疗队伍、设备等,为现场医疗救治提供必要保障。
2.公安部门。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所需,提供警力数量、布控方案、行动措施;交警部门提供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保障;消防部门提供现场处置、防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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