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组分团参加广西港澳
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8〕2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组分团参加广西港澳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八年三月十九日
桂林市组分团参加
广西港澳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广西代表团出访东盟4国及参加港澳活动周的通知》(厅发〔2008〕23号)文件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分团参加广西港澳活动周招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成桂林市分团
团 长:李志刚 市长
副团长:陈建军 副市长
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县区领导、招商局长,以及与香港有实质性具体合作项目的企业和新闻记者,约50人。
二、活动时间
2008年4月15日至19日
三、活动地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
四、主要活动
参加自治区举办的香港经贸推介会、考察活动,举办桂林市投资环境推介会。
(一)4月15日(星期二),市领导及市直部门领导抵达香港。
(二)4月16日(星期三)
上午09:00-12:00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考察和拜会香港企业、机构。
12:00-14:00市领导及分团成员与香港企业家午餐。
15:30-16:30市领导及分团成员会见与我市有项目合作或交流的企业和客商。
16:30-17:30市领导及分团成员拜访香港知名企业。
(三)4月17日(星期四)
08:30-09:30召开桂林市分团部分成员会议,参加人员:县区招商局长。
09:00-12:00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考察和拜访香港企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