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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部分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部分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部分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如下:
会长:布小林自治区副主席
常务副会长:江维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外事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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