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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校舍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校舍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2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教育局制定的《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校舍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桂林市中小学危房校舍治理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二○○七年一月)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危房校舍治理工作,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治理中小学危房校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是2007年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的硬指标、硬任务。各级政府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及时治理中小学危房校舍,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工作,以优美的环境、规范的管理和较高的质量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

  二、危房现状

  根据各县(区)对现有中小学危房调查统计,经我局全面抽查,我市还存在有D级危房23.4万平方米,C级危房33.8万平方米,B级危房17.6万平方米,共计74.8万平方米。另外,还存有大量的建于1980年以前(即20世纪50-70年代)的泥木瓦、砖木瓦结构建成的平房。这些大面积危房及潜在危房直接威胁着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着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07年全面消除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和完成11.2万平方米的校舍回建,完成B、C级危房的维修改造,并在“十一五”期间及时消除动态新增危房,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各项专项资金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同时,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校舍维修改造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校舍建设问题,创造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园环境,为巩固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提供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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