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为提前完成倍增行动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企业的决定
(云政发〔2007〕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大战略决策,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工业企业,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工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5年,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10户大型地方工业企业(集团)销售收入倍增行动”(以下简称“倍增行动”),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07年,使排名全省前10户的大型地方工业企业(集团)销售收入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即由2004年的436.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873.2亿元。
“倍增行动”实施以来,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大企业(集团)开拓创新,努力拼搏,迅速发展壮大。截至2006年末,我省前10户地方工业企业(集团)共完成销售收入1024亿元,跃上了千亿元台阶,提前实现了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倍增行动"总量目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为“倍增行动”总量目标提前实现作出特别贡献的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授予“2006年10户云南地方工业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超千亿元 特别贡献奖”,并奖励企业经营班子奖金15万元。
二、对为“倍增行动”总量目标提前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祥云飞龙实业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授予“2006年10户云南地方工业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超千亿元 突出贡献奖”,并奖励每户企业经营班子奖金10万元。
三、对为“倍增行动”总量目标提前实现作出重要贡献的省级有关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上述10户企业可配套安排等额奖金奖励经营班子。企业内部的奖励由各企业自己确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内部奖励情况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快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精深加工,推进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注重节能降耗,提升质量效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工业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励精图治,奋发努力,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