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自治区优秀公安局的通报
(内政字〔2007〕20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2005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5―2006年度成绩突出的二连浩特市公安局等5个单位予以表彰,并授予“自治区优秀公安局”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向先进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