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各县2005年消防安全
工作责任目标考评验收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2006〕2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为督促检查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2005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完成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06年1月11日至13日,分别对12县2005年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评验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好的方面
(一)各县人民政府都比较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005年4月29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后,各县人民政府按照《桂林市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如兴安、灵川、荔浦、平乐县人民政府,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中讨论研究消防工作问题,为解决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建设出谋划策。在重大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各县都做到了政府行文部署、政府统一组织检查,有的县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检查。各县积极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2005年度我市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大
各县人民政府在2005年都加大了对消防的投入力度。如荔浦县政府投入70万元用于消防站建设,还采取财政支持单位筹集方式(县财政拨专款8万元各单位筹集7万元),筹款15万元用于市政消火栓建设;临桂县政府拨款42万元,购买了一台消防车及部分装备,新安装了56具公共消火栓;平乐县政府拨款41万元购买了一台消防车及部分装备,全年的业务经费达到20.6万元;兴安县政府拨款34万元,购买了一台消防车,新安装了23具公共消火栓。
(三)城镇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得到很大改善
2004年底,县城的公共消防水源覆盖率平均只有60%,经过一年努力,县城的公共消防水源覆盖率平均达到了88%,各县基本完成了县城的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目标。如临桂县2005年安装了56具消火栓,达到了应安装总量的100%;灌阳县2005年也达到了100%;灵川、恭城、永福县2005年达到了90%以上;荔浦、兴安、全州、阳朔、龙胜、资源县达到了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