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2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桂林市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桂林市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工作方案
桂林是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桂北地区与桂湘黔交界地区的中心城市,肩负着加快本区域的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重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区域发展的战略方针,桂林市第三届党代会、第三届人代会均明确提出了桂林市城市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目标。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积极发展城市新区,按照《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全面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桂林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加快完成我市各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健康、高效、有序、和谐发展,根据2006年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城市规划专题会议要求,特制定桂林市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组织机构
(一)成立桂林市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桂林市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决策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成员如下:
组 长:张秀隆 市长
副组长:束 华 常务副市长
刘明昱 副市长
成 员:蒋炳穗 市政府秘书长
齐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家城 市建规委主任
章熙骏 市发改委主任
钱尚志 市财政局局长
何年养 市国土局局长
唐 诚 市环保局局长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莫庭金 市水利局局长
唐标文 市市政局局长
唐柳林 市文化局局长
李志刚 市旅游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