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机制 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有赖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划对各级各部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发展方向的指导和政策框架的限制及重点项目的实施上,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市县(区)规划必须保持与本规划的衔接。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使规划的实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完善评估机制 从真实性、合理性、民主性和历史性原则出发,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及其趋势的分析工作,认真做好对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分析,及早发现潜在的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对策。迅速、准确、完整地收集、传递、反馈实施规划中的信息,为今后进行必要的规划调整提供决策依据,并为制定今后的规划提供经验。提高规划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组织各种形式的评议活动。实行规划评估报告制度,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形成的评估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依据,及时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按程序批报、公布。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检查和监督。
狠抓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有效调控各类投资活动。在确保投资规模快速增长的前提下,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协调服务力度,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全面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实现滚动式发展,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筛选近20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900多亿元。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政府将加大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对一般竞争性项目,由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投资建设。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开放投资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推进基本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对实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要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方向和任务,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为建设“富裕、文化、生态、平安”的和谐桂林而努力奋斗!
附件:
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由政府主导的重点建设工程
《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政府履行职责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国家总体规划、自治区规划纲要及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提出由政府主导的21类重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设工程。这些工程通过制定建设规划,由中央、自治区扶持,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分别由市政府和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组织实施。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一)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实施标准化良田、良种繁育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病虫害防控、农机装备应用、新耕作技术推广等工程,建设高产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良种繁育工程,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农作物改良中心、良种繁育基地;实施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建设畜禽原良种场、种质资源及检测中心等;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及其药物残留监控、防疫技术支撑、防疫物质保障六大系统。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三)农村基础设施
1.农村公路。实现133个乡镇全部通等级沥青(水泥)路,95%以上行政村通等级公路,70%以上的乡镇建有客运站。建设通乡油(水泥)路69条,建设里程1403公里。实施通行政村等外路改造262项,新、改建公路里程1825公里。
2.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供水管网等,解决 40万人口饮水困难。
3.农村能源。实施一池三改10万座,建设沼气池19.5万座。
4.农村信息化。包括农村通信、信息进村入户、信息扶贫、农业信息化试点等。
(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
1.农村义务教育。实施项目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初中改造、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
2.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面,实施县乡卫生院改扩建工程。
3.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20-50户人口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4.文明卫生村建设。继续推进文明卫生村建设。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每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8-10万人。
(六)扶贫开发与易地安置工程。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增加公共财政扶贫投入,提高通村公路等级,对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易地搬迁等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扶贫示范工程。
(七)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重点实施村屯道路、饮水安全、沼气、教育、卫生、通信、绿化等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桂北百里生态小康文明长廊建设。
二、新兴服务业发展工程
重点实施红色旅游基地设施、农产品批发及零售市场、科技兴贸、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信息服务与信息安全工程、电子政务、贸易便利综合体系、口岸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
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程
(一)公路。重点建设全州-桂林高速公路、桂林-梧州(桂林段)高速公路、桂林国道过境高速公路(灵川至三塘段)、桂林-龙胜-三江(桂林段)高速公路、阳朔-鹿寨(桂林段)高速公路以及县际二级公路等。
(二)铁路。湘桂铁路(桂林段)扩能改造。
(三)内河航运。启动磨盘山客运港改扩建工程。
(四)民航建设。实施两江机场扩建工程。
四、能源建设工程
(一)电源和电网建设。重点抓好永福电厂扩建项目及一批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科学规划一批中小型水电站建设。
(二)节能降耗。重点实施高耗能行业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工程,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五、水利建设工程
(一)防洪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城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市区及县城防洪工程。
(二)水利灌溉工程。续建青狮潭、峻山水库等灌区改造工程。
(三)供水安全工程。续建及新建包括城市安全供水工程、城市供水管道延伸工程、直饮水工程、县城供水工程在内的城镇供水工程。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五里峡等一批中型水库除险加固。
六、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拟列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项目的桂林剧院、桂林科技馆等文化工程。扩建广西桂林图书馆,基本完善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三级文化网络,续建桂海碑林、甑皮岩古人类遗址博物馆,整修靖江王陵王府,明王城保护开发。进一步抓好体育设施配套完善,社区健身场所、重点县体育场馆的建设。
七、循环经济试点工程
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生金属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等设施。
八、生态保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