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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按照“整村推进”的工作目标,大力抓好村屯级道路、饮水工程、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的改善。除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扶贫资金要重点扶持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的村屯道路、饮水工程、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外,各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围绕“整村推进”目标,大力推进行业扶贫,按照各自的职能,安排有关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的村屯道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护,建管并举,使其正常发挥作用。尤其要因地制宜,落实通贫困村四级公路的管护措施,切实搞好维护,确保公路长期畅通。

  (四)切实抓好扶贫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农户劳动力技能和扶贫干部素质。一是围绕带动贫困农户(包括异地安置村屯的农户)增收的主导产业、贫困村的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对贫困农户劳动力进行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等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尤其要因地制宜地推广“农家课堂”或“能人带传”的培训方式,组织贫困村中缺乏管理经验或生产技术的贫困农户劳动力到“能人户”中“跟班学习”,通过能人直接带传使贫困农户劳动力掌握适用的管理经验、生产技术。二是依托自治区认定的3所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历年的异地安置工作,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要继续改善安置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异地安置村屯修建道路、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扶持安置农户发展主导产业、建设沼气池,搞好安置农户培训,不断增强其自立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让已安置的704户3350人稳定增收,尽快脱贫,实现安居乐业。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新阶段易地扶贫搬迁,将符合条件的首批“整村推进”的贫困村中的贫困农户优先列入实施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新阶段易地扶贫搬迁。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一是坚持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包村扶贫工作制度。市直机关和有关单位重点帮扶122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县直机关和有关单位也要落实帮扶责任制,实行“任务到单位、责任在领导,队员当代表,工作要达标”工作机制,确保全市122个整村推进贫困村都有1-2个机关单位帮扶。二是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村、联系户制度。市、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村,帮扶1-2户贫困户。三是引导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尤其是要引导私营企业通过“光彩事业”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同时,要切实做好外资扶贫,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经验,推进新阶段的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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