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措施项目劳务作业发包一览表(表4)的编制。
(1)项目名称。
本一览表中的项目名秒,应根据劳务发包人自身的需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清单计价办法”第6章“6.1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中的项目名称确定。
(2)工程内容。
本一览表中的工程内容,是指某措施项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应根据发包人自身的需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5、承包人自带材料、机械一览表(表5)的编制。
(1)本一览表所称材料,仅指拟建工程所用的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发包人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其数量为估算用量。施工中应现场签证,以实际用量为结算依据。
(2)本一览表所称机械,仅指施工中所用的小型施工机械,由劳务发包人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其数量为估算用量。施工中应现场签证,以实际用量为结算依据。
第四节 按建筑面积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按建筑面积进行劳务作业发包,是指劳务发包人以全国统一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依据,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计算建筑面积,进行劳务作业发包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劳务作业发包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其格式见“附件一”中的封面、表1、表6。
1、封面。
2、总说明。
3、劳务作业发包工程概况一览表。
第三十六条 劳务作业发包文件的编制。
1、封面的填写。
按封面中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总说明(表1)编制。
总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气象、水文、地质等情况。
(2)发包范围。
(3)施工计划工期。
(4)工程质量要求。
(5)土石方如外运,其外运地点、运距,混凝土是否为商品混凝土、泵送等及类似问题的说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劳务作业发包工程概况一览表(表6)的编制。
本一览表中规定的建筑面积,应按全国统一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表中的其它内容,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下列事项时,其用量应现场签证。
1、劳务发包人需劳务承包人为措施项目提供劳务,其用工数量,应现场签证。
2、务发包人需劳务承包人自带某些低值易耗材料、小型施工机械,其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应现场签证。
第五章 劳务作业报价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劳务作业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三十九条 劳务作业报价,按全费单价报价。全费单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第四十条 劳务作业报价格式,应与发包文件一起发至报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