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专业工种一次发包。
2、一个或几个专业工种分别发包。
第三十条 当定额工期在十二个月以内,砖混结构,室内外一般装饰装修的建筑工程,其劳务作业可按建筑面积进行发包。
1、全部专业工种一次发包。
2、一个或几个专业工种分别发包。
第三节 按分项工程项目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按分项工程项目进行劳务作业发包,是指劳务发包人以《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山东省现行消耗量定额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劳务作业项目发包一览表,进行劳务作业发包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劳务作业发包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其格式见“附件一”中的封面、表1、表2或表3、表4、表5。
1、封面。
2、总说明。
3、分项工程项目劳务作业发包一览表。
4、措施项目劳务作业发包一览表。
5、承包人自带材料、机械一览表。
第三十三条 劳务作业发包文件的编制。
1、封面的填写。
按封面中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总说明(表1)的编制。
总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特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气象、水文、地质等情况。
(2)编制依据。
(3)发包范围。
(4)施工计划工期。
(5)工程质量要求。
(6)报价人注意事项。
①发包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内容,报价人不得任意增加,减少或修改。
②报价文件中所需填报的单价、合价、金额,报价人均需填价,未填报,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其他项目中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3、分项工程项目劳务作业发包一览表(表2或表3)的编制。
(1)当以《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依据进行编制(表2)时。
①项目名称。
本一览表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劳务发包人自身的需要,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按“清单计价办法第5章”相应项目名称确定。
②计量单位。
本一览表中的计量单位,应按“清单计价办法第5章”的相应计量单位确定。
③工程数量。
本一览表中的工程数量,应按“清单计价办法第5章”中“工程数量”栏内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确定。
④工程内容。
本一览表中的工程内容,是指某分项工程劳务作业项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应根据劳务发包人自身的需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清单计价办法第5章”中的相应工程内容确定。
(2)当以现行消耗量定额为依据进行编制(表3)时。
①项目名称。
本一览表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劳务发包人自身的需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现行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名称确定。
②计量单位。
本一览表中的计量单位为“工日”。
③定额人工数量。
本一览表中的定额人工数量,应以与现行消耗量定额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乘以定额每计量单位工程量的人工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