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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
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贺政办发〔2008〕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2008 年5 月1 日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布。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贺州市公众信息网站(www.gxhz.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贺州市公众信息网站上查阅《目录》。市档案馆、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场所目前正在进行信息整理,暂不能提供查询服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即可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gxhz.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地点: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七楼0713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4)512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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