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筑业企业年检的通知
(建筑[2008]703号)
各区、县建委,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建发局,各施工企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设部令第159号),我市定于2008年8月1日开展2008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为期80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
(一)资质条件。企业在资产、人员和工程业绩等三个方面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其中,特级企业仍按原资质标准进行核查。
(二)市场信用。2007年以来,企业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企业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项目农民工身份管理、农民工培训和业校建设等劳务用工管理情况。
二、年检企业范围
凡是在本市工商登记部门注册成立,并于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建设部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和中央驻津建筑业企业,均在本次年检范围。
免检企业包括:2007年度20家诚信企业;2007年度天津市建筑业企业年检核定为优秀的施工企业;主项资质为暂定级资质的企业;2008年1月1日后批准资质、主项资质由暂定级核准为正式级和主项资质升级的企业。
三、年检的工作分工
主项资质为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公路交通工程不分等级专业承包企业和中央驻津企业由市建委负责年检;其他企业均由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建委负责年检。
四、年检方式
此次年检采用网上和文字材料同时申报。
(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需登录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后,申报“现有资质”。具体申报方法请打开页面后下载并参考《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使用说明》。
(二)文字申报材料包括:
1、《2008年度天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2份(涉及交通、水利、通信、消防、电子等方面资质的企业,每涉及一方面的资质,需增加1份)。(《2008年度天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