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8年5月-6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及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找准问题、吃透精神的基础上,提出昆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思路、目标以及具体措施。
(二)准备阶段(2008年7月-8月)
1.清查摸底。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市国有资产的种类、数量进行调查清理。市委、市政府成立“昆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对昆明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同时,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和中介机构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核查小组,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非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市国资委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理。核查小组按行政事业单位、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部分补助事业单位;零补助事业单位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三个类别进行清理。截至2007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206户,资产总计671.7亿元,负债总额426.3亿元,所有者权益245.5亿元,销售(营业)收入107.7亿元,利润总额6.1亿元;其中,市级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和部门委托管理企业组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32户,资产总额5355亿元,负债328.7亿元,所有者权益206.8亿元,销售收入90亿元,利润总额5.8亿元,企业分布主要为投融资、工业、交通、市政公用、粮食贸易;部门委托管理企业45户,资产总额25.5亿元,负债总额23.6亿元,所有者权益l.9亿元,销售收入5.4亿元,利润总额-0.1亿元,行业分布较为分散,且效益低下。全市l4个县(市、区)及3个国家级开发区共有国有及国有控(参)股企业129户,资产总额110.8亿元,负债74亿元,所有者权益36.8亿元,销售收入12.3亿元,利润总额0.4亿元。据调查统计,全市2622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42.18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177项,价值9.4亿元。
2.制定配套政策,为全覆盖提供政策依据。由市国资委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代市委、市政府拟定相关政策文件。拟定下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昆明市关于加快推进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属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源资产的方案》等配套文件,为推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全覆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