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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
(政字〔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以下简称代表、委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我市“两会”精神,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十分重要的建议和意见。截止目前,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7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26件,市政协提案545件。经梳理分类,按照部门职责,共确定了10个县(市、区)和66个市直部门,共计76个承办单位,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承办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审核,加强综合分析。各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实和确认、登记。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需变更主办单位或需增减会办单位的,应自收到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提案科说明情况,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调整,不得延误不告或自行处理。各单位对收到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核实无误后,要抓紧时间认真办理和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综合分析,从中发现和归纳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及时提供给领导决策参考,以发挥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整体效能。
  二、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及时办复。市“两会”期间提出并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承办单位应在7月31日前办复;会办件承办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
  市“两会”闭会期间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时限,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办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坚持“三级负责”。市“两会”后,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将筛选确定部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交由有关单位重点办理。各单位要把这些重点件作为重中之重,由一把手负责,亲自办理;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从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筛选确定部分与中心工作联系紧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作为承办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解决和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三级办理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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