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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要积极推动地震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资源共享、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积极推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形成部队、地方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共同组成的地震救援体系。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建立覆盖城市社区的地震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地震灾害救助社会力量,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以市、县民政部门等现有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依托,适当补充抗震救灾所需工具和专项物资储备,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结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居住小区等建设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难救生设施,拓展城市防震避险空间,完善地震应急支持保障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七)不断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强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教育、地震部门和青少年活动中心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中;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要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大篷车”,开展流动宣传;组织防震减灾宣讲团,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邢台地震资料陈列馆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在市区要建立一个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每个县(市、区)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宣传员,并做好基层防震减灾宣传员的培训工作。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
  (一)完善组织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和管理防震减灾事务的法定职责,明确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依法确保防震减灾各项职责得到落实。一是建立和完善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二是按照冀机编办〔2007〕145号文件要求,单独设置县级地震工作机构的要保留,没有单独设置地震工作机构的县(市、区)地震工作由县(市、区)科技局承担,要挂县(市、区)地震局的牌子,在2007年12月底之前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公章、有牌子、有职责。三是要明确主管乡(镇)长和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村级明确具体负责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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