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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假劣药品识别等宣传活动,增强各有关部门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法治意识和药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认知度和维护自身用药安全的意识与能力。

  三、明确目标,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体、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技术监督为支撑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2010年,全市农村药品“两网”的村级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的“规范药房”覆盖率分别为90%和70%。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和完善科学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严把质量关、监督关和经营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准确率和覆盖面;同时要完善对农村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区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定期巡检,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管信息通报制、稽查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对农村药品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

  (二)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应工作任务和要求的专(兼)职药品监督协管员,履行药品监督协管工作职责;同时要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农村药品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药品监管信息。

  (三)提升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药监部门要定期对农村药品监管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制定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同时要建立便捷畅通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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