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要根据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抓好政务大厅建设。已建成大厅而没有开业的,要创造条件尽快开业运行;已开业运行的,要加大进厅力度,完善服务功能。
四、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水、气、电、公交、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特别是将上学、就医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公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6月底前制订本系统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考评标准等。水、气、电、公交、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逐步实现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业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各级政务公开办要将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下半年将由市监察局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工作载体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新闻发布会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在继续利用宣传栏、宣传册等传统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要利用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在网上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开展网上服务,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市直有关部门必须在7月30日前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登录到长白山之窗网站,同时将软盘送市政务公开办审查。市政务公开办将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六、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的要求,尽快向政务大厅派驻纪检监察室,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职能,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和评议活动。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充分发挥舆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要接受社会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涉及到政务公开的,都要限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集中采购、药品采购、国有资产拍卖等方面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继续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由人事部门重新修订《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量化标准》,由市纪检监察部门重新修订《白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