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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七日

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近年来,我市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取得了积极进展,尤其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效明显。但是,目前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有的企业还在产生新的拖欠,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切实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工资收入是职工及其家庭赖以生存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经济基础,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拖欠工资既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又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尽早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拖欠职工工资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尽早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地解决好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基本原则
  (三)企业是责任主体。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既是负责工资分配的责任主体,也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直接责任人。无论是解决工资历史拖欠,还是预防新欠,都必须坚持立足企业,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解决问题。
  (四)政府推进督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企业落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要把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与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与建立预防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握好工作的力度和节奏,确保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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