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2号),实现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面小康的长白山第一市的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感
推进墙材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可靠保证;是全市建设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长期任务。要充分认识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步伐。
二、明确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事业发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政策、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发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坚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有机结合,推动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深化供热收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和政策引导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具体目标
1.“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限。
(1)市区本级(八道江区、江源区)2008年年底前实现“禁实”目标,各区所辖乡镇政府所在地2010年年底前实现“禁实”目标。
(2)临江市、靖宇县、抚松县、长白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2010年年底前实现“禁实”目标。
(3)2008年年底前,八道江区、江源区将不再生产粘土实心砖,粘土实心砖厂将予以关闭,2010年年底前,其它(县)市粘土实心砖厂全部淘汰。
2.新型墙材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