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村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实际,彻底改变以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被动局面,现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在发挥原有食品安全志愿者积极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把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吸纳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平台,充分利用其辐射功能服务食品工作。同时,全力推进政府公益岗位监管食品安全,不断强化政府推动作用,调动和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及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广大农民饮食安全,促进农村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经过一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逐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组织和综合监管机构,积极推进政府公益岗位监管食品安全,乡(镇)一级专职人员覆盖面达到30%以上,并继续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专兼职人员覆盖面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所必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提高综合监管的效能;推动全市农村食品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三网”建设,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维权意识。
(三)工作原则。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和“壮大食品产业规模、规范食品生产标准、提升准入门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原则,形成食品产有标准、入有要求、查有依托、管有依据的监管体系,形成全市统一有序的食品安全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