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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开展培训工作,包括普查技术规范、普查手册和普查软件的培训,对试点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开展试点调查工作。
  完成试点普查数据的上报汇总、分析。分析试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普查方案。
  收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开展第二轮宣传报道活动(2007年10月)。
  做好普查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调查单位的名录,整理原始记录和台账,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12月。
  (1)各级普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排污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要关注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防止漏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2008年1月);
  (2)组织开展全市各排污单位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建立污染源档案(2008年2月-8月);
  (3)进行数据审核,由市级普查办公室组织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的抽查与验收(2008年4月-10月);
  (4)对数据进行抽查和审核(2008年6月-12月)。
  3.总结发布表彰阶段:2009年1月-12月。
  (1)市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校核、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分析、加工,形成总体报告,普查数据上报与发布。
  (2)各级普查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并进行表彰。
  (五)培训。
  1.全面普查前的培训(2007年9月-11月)。
  对开展试点普查和全面普查的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及时正确地开展普查和上报数据。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2.全面普查开始后的培训(2008年1月-6月)。
  根据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普查数据汇总、审核,普查数据录入和污染源数据库的建设,普查的质量保证,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等。
  (六)宣传动员。
  各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白山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要求,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不同阶段普查宣传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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