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区节能工作负总责。要根据本方案中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行政区的实施方案。
2.落实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综合,以及重大节能项目的申报、审核、备案等前期工作。市农委负责农业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建筑业、社区及城市公交与公用设施的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宾馆、旅游业的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业、饮食、服务业的节能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机构的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卫生局分别负责教育和卫生系统的节能工作,财政、科技、环保、工商、质监、文化、水利、林业、统计等部门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协同做好节能的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的节能工作。
(二)突出节能重点领域。
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钢铁、电力、化工、建材、煤炭、机械等我市重点能耗行业和52家年耗能在5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用能占全市用能总量的75%,是做好节能工作的重点。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完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能耗水平。要建立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公布能源消耗情况。质监部门要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培训和验收,促进企业配备符合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的计量器具,达到《吉林省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的量化管理及节能评价标准》。各相关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方案,抓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引进工作,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基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的用能情况。(市经委、统计局、质监局负责)
2.推进建筑节能。一是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在新建建筑物设计、建设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外墙和层顶要采用苯板等保温材料的复合结构,外窗要采用节能窗,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合理设计采光面积(通过窗户的耗热量约占全部围护结构耗热量的一半),减少落地窗的使用,节能率要达到50%以上。二是加强规划管理,规划设计节能省地型建筑群。三是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红砖。严格执行国家禁用粘土砖的政策,综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尾矿渣等工业废弃物,加快建材产业调整改造和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四是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五是制定节能建筑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节能建筑,推广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六是做好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建筑节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节能建筑工作纳入我市城市建设内容。(市建设局、房地产局、规划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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