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彻底解决八道江区域内居民楼二次供水污染、供水时间不足问题。责任部门:水务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完成碱厂沟河治理。责任部门:水务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一、加强曲家营水库水源地保护,完成5000亩退耕还林;2年内完成红土崖河上游1.9万亩植树任务,当年投入70万元购买苗木400万株,林权及收益归农民所有。责任部门:林业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二、完成为林纸浆配套的70万亩原材料林基地的报批,确保林纸浆项目顺利实施。责任部门:林业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三、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小餐饮、小洗浴、小烧烤环境污染问题,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反弹。责任部门:环保局;完成时限:6月末。
十四、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治安巡逻”制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责任部门:公安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五、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理,重点解决好八中、二十一中、二中周边社会青年抢夺钱物等问题,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部门:公安局;完成时限:5月末。
十六、解决市区内交通指示标志不完善问题。责任部门:公安局;完成时限:5月末。
十七、在抚松县设立1家乡镇银行机构。责任部门:银监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八、督导有关银行机构减免企业债务2500万元以上。责任部门:银监局;完成时限:年内。
十九、实施“春蕾计划”,解决贫困儿童上学难问题。责任部门:妇联;完成时限:年内。
二十、完善市区内残疾人就业、残疾儿童和少年就学体系,确保义务教育就学率达100%;残疾人就业率达85%;对考入大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补贴。责任部门:残联;完成时限: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