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型机关建设行动计划首批督办事项的通告
(白山政发〔200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服务型机关建设行动计划”自3月16日发布政府通告以来,共征集到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191件,各部门上报的为企业和群众拟办实事169件,经归类、整理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以下32个问题为“白山市服务型机关建设行动计划”首批督办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汛期前完成小板石河至浑江入江口段清淤,年内投资260万元,完成1060延长米的堤坝建设。责任单位:八道江区政府;完成时限:10月末。
二、结合新农村建设,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八道江区政府;完成时限:年内。
三、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市区应进厅的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在7月末之前全部进厅办理,所有进厅项目实现厅外无审批。建立审批大蓬车制度,定期下企业、社区搞审批服务。责任部门:政府办;完成时限:年内。
四、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市区所有社区用房达标工作。责任部门:民政局;完成时限:年内。
五、督促市区相关开发商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房屋进行维修加固,7月底前达到验收标准并完成验收。责任部门:建设局;完成时限:年内。
六、追缴开发商所欠房屋维修基金,5月底前完成追缴30%,10月底前完成80%;年内确保开发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并全部追缴所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责任部门:建设局;完成时限:年内。
七、市区内住宅楼经验收合格后随时办理房照,年内解决市区内土楼集中供热问题,并拆仓房、建绿地,打通消防通道。责任部门:房产局;完成时限:年内。
八、彻底解决部分住宅楼漏水、渗水问题;9月底前解决弃管楼物业管理问题。责任部门:房产局;完成时限: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