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基础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在建设全面小康的长白山第一市进程中,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作用,现就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统计体制管理改革
统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做好统计工作,搞准统计数据,对于各级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至关重要。2006年8月,按照《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06〕27号)精神,我省省以下政府统计机构实行了垂直管理。其根本宗旨是为改进统计手段,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核算及社会发展监测水平,为党和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部门完成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做好统计工作的意义,高度重视在决策管理中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进一步关心、重视和支持统计改革发展,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经常过问统计工作,定期就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好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依法行政、科技手段等方面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求真务实,全面做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服务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省将进一步加强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市、县的发展水平与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在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拓宽统计服务领域。市统计局作为全地区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发挥统计的评估、监督和引导作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认真审核资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考核评价所需资料,密切配合统计部门共同搞好考核评价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创优发展环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人员)和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要接受当地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上报各种统计资料,维护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权威,使统计信息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问题的改善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