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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1.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
  2.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3.在群众办事的集中地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意见箱或利用其他方式,方便群众查询。
  4.利用政府网站、公开电话、客户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编印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开。
  5.进行常规性新闻发布,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6.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7.利用内部刊物、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单位人事、财务、基建、采购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5月15日-5月31日)。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公用事业单位成立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制定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内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等。各公用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办事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所属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6月1至6月30日)。各公用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推进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公开栏并结合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公布本部门、本单位办事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认真整改。
  (四)规范完善阶段(20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公用事业单位要以多种形式收集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或建议,并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反馈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抓好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公用事业单位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公正、公平、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高度,提高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自觉地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公用事业单位具体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成立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还要成立办事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本行业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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