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五月七日
葫芦岛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葫芦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葫政办发〔2007〕42号)的要求,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和《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及2008年气象形势,特编制本方案,以确保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促进和谐葫芦岛的建设。
一、我市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地质灾害区划调查情况
我市在2005年完成了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007年编制完成了《葫芦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部分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进行了补充调查;2007年5月完成了对南票区地面塌陷重点地段进行了详查;2008年4月对建昌县八家子矿区地质灾害进行了补充调查。随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深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不断增多。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点786个,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70个。
(二)我市近期地质灾害概况
2007年我市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5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按灾情分级,小型地质灾害4起,占发生总数的80%;中型1起,占发生总数的20%。
2007年发生地质灾害为崩塌3起、地面塌陷1起、地裂缝1起。其中3月15日在南票区暖池塘镇沙金沟村附近,由于地面塌陷引发意外事故,造成6人死亡。
2008年3月10日在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寺前社区大林子居民区附近突发小型地面塌陷,已出现3个明显塌陷坑及多处塌陷裂缝,目前仍不稳定。
(三)地质灾害的主要特征和影响因素
我市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以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在变质岩、花岗岩赋存的丘陵山区和几大采空沉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