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建设从2009年至2010年止,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新建百公顷蔬菜基地温室达到160亩、大棚220亩、露地1220亩的水平。其中,八道江区温室80亩、大棚110亩、露地610亩,江源区温室80亩、大棚110亩、露地610亩。保护地面积要占基地总面积24%,同时要将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逐步向外延扩展,选择两区内3-5个中、远郊村,共建立10户示范户,通过发挥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基地建设规模。
(三)坚持标准。
在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过程中,尤其是保护地建设中,一定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的原则。
1.温室建设的标准:每栋宽8米、长50-60米,后墙为石头底座,双层砖墙内夹10厘米厚的保温板,后坡覆盖水泥板,温室层面为双悬钢架结构。
2.大棚建设标准:每栋棚宽10米、长50-60米,均采用钢架或无缝钢管结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菜篮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涉及到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菜篮子”工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市里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刘喜杰任组长,副市长张宝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八道江区、江源区政府要坚决落实区长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推动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一是市区两级政府每年给予蔬菜主管部门拨付专项资金5万元(市、区分别承担),用于蔬菜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工作。
二是鼓励信贷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为鼓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扶持力度,实施信贷奖励政策。每投放10万元信贷资金用于蔬菜生产领域,金融部门可获得500-1000元奖励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
三是实施以奖代投政策。市里决定对百公顷蔬菜基地建设进行以奖代投,年终按照市里下达两区的指标进行统一验收,实施奖励。对于达标的温室建设每栋给予3万元的奖励,大棚每栋给予3千元的奖励,露地每亩给予100元的奖励。
四是统筹各项基金的使用。新菜田建设基金要用于新菜田的开发和建设,由两区政府根据本地蔬菜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立项,市区蔬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从市区两级可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不低于25%的价调基金,用于“菜篮子”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