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信息报告工作;负责本辖区一般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
2.3.2 应急处理救治机构及其任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确定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作为市本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确定本辖区具有高压氧仓的综合医院负责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报告的管理工作;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人的院前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诊一氧化碳中毒病人过程中,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病人实施救治。经过紧急处置,在病人转入平稳后,要将病人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行高压氧治疗,以防出现病情反复。
2.3.3 卫生监督机构
市卫生监督所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对较大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中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别重大、重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工作;对县(市、区)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在县(市、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一般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中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 监测、报告和预警
3.1 监测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开展天气气候变化情况监测,在出现特定的天气气候条件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通报,提醒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到通报后,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监测。
3.2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报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及其隐患,也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2.1 责任报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