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用拖拉机的监管力度,严禁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上公路行驶。(市农委负责)
(十一)各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辖区国、省、县乡道路(包括在林业专有道路上改建的国、省、县乡道路:鹤大线湾沟木材检查站-汤河路段、泉阳北岗-榆树林场路段、露水河-大蒲柴河路段、朝长线松江河三角线-枫岭检查站路段、榆江线三岔子五〇一木材检查站-靖宇路段、临抚线三公里木材检查站-仙人桥路段)的交通管理;各森林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林城区及辖区林业专用道路的交通管理;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勤务室负责乡村道路的交通管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快勤务制度改革,努力健全科学合理的责任管理体制,改进考核方式,全面落实责任,逐步形成道路交通严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市公安局负责)
三、严格依法开展路面执勤执法工作
(一)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正确履行公安交通管理职责,严厉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行为,严禁发生公路“三乱”问题。要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的管理,加大公路巡逻执法力度。对行驶在厂区以外道路上的悬挂厂内号牌的车辆按照无牌照实施处罚,对其中达到报废标准、拼装的车辆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市公安局负责)
(二)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上执勤时要使用测速仪、测酒仪等科技设备,提高管控水平。县级政府所在城区应当安装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防控网络。(市公安局负责)
(三)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架设交通安全绿色通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先放行后处罚,努力构建最佳的白山经济发展软环境。(市公安局负责)
四、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
(一)规划部门对城市道路及路网改造、大型建筑物、停车场建设进行规划设计时,要充分考虑长远发展空间,对早期规划予开发或待开发的城市道路、路网改造以及大型建筑物的规划设计进行适当调整,预留出适应发展需要的停车场地,以适应交通管理的要求。(市规划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