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非煤矿山复产验收
(一)落实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限期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的矿山,要施以重罚。
(二)杨钢地区要按照《葫芦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组织复产验收,吸取“3.13”透水事故的教训,组织专门力量对采空区进行探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好灾害评估,确定可采范围,实施全面治理。
七、加大对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的专项整治
(一)严格危化品市场安全准入制度,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小化工企业,认真落实危化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中毒、爆炸和污染等事故发生。
(二)按照省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要求,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市场。主管部门要立即制定方案,各相关县(市)区是关闭的责任主体,落实好有关政策,年底前全面、平稳退完。同时,对已退出企业要实施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私自生产、违法销售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八、加大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
(一)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秩序。要结合全市上半年建筑事故超出指标的实际,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密度,落实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坍塌、高坠、起重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行为,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严密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的道路运输。
(三)加强海上安全管理。做好对渔船、运输船和海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客货运输船只、港口码头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载客、非法运输行为,确保海上运输安全。同时,要加强海滨浴场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和救生人员,确保游客安全。
九、着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要加强水库(全市43座水库,其中有病险水库14个)、尾矿库(23个)、低洼地带及学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占用河道现象大清查,清除阻水障碍物,确保泄洪畅通;各地区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属地管理,注重军民联防,加强值班值宿,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