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补偿用地项目的公告
(二○○三年三月十日 宁拆公字[2003]12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03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补偿用地
拆迁范围:下关区:栅栏门24#-42#(含之号)、栅栏门25#-47#(含之号)、栅栏门铁路埂64#-82#(含之号)、栅栏门铁路埂71#-95#(含之号),以上门牌均含之号(详见红线范围)
拆迁期限:2003-3-25-2003-5-31
拆迁人: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下关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