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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市级机关管理局的环境整治项目的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市级机关管理局的环境整治项目的公告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宁拆公字[2003]19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03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环境整治
  拆迁范围:玄武区:北京东路51号公教一村46幢、47幢、48幢、49幢、50幢(以上门牌拆迁均以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3-4-4-2003-5-3
  拆迁人:南京市市级机关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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