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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物价局关于翠云新村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浦口区物价局关于翠云新村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浦价发[2006]21号)


南京润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翠云新村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翠云新村为多层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1271.45千方米。其中:住宅商品房9524.28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1061.66平方米,计10585.94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85.51平方米,作为公共配套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为1488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允许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5%。
  三、住宅楼层、朝向等差价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总额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以该项目为单位进行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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