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秦淮河主城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剩余区段项目的公告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宁拆公字[2004]31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27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秦淮河主城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剩余区段
拆迁范围:建邺区:长虹路12号-132号(双号、含之号,不含长虹路132号南京轧钢厂礼堂和南京新华电脑学校教学楼)、长虹路134号-144号(双号、含之号,不含四层以上成套住房)、长虹路146号-158号(双号、含之号);上河南街40号-45号(单号、双号、含之号)(具体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4-8-11-200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