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赛虹桥立交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的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宁拆公字[2004]5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27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赛虹桥立交交通枢纽工程
拆迁范围:秦淮区:集合村路21号、21号-1、23号、29号、41号、41号-1;清洁村44号、44号-1、44号-2;三藏殿平房-1至-4;路子铺34号、34号-1、34号-2、34号-3、34号-4、35号、62号、62号-1、62号-2、62号-3、62号-4、39幢104至508室、40幢105至508室、41幢101至504、42幢101至504室(以上门牌均含附号,具体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4-5-12-200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