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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南京市发展现代物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现代物流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南京市发展现代物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现代物流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各区、县人事局、计经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把我市建成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和江苏省综合物流中心,培养和造就一支掌握现代物流知识和专业物流管理技能的现代物流从业人员队伍,现就做好2004年下半年长三角现代物流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坚持以我市物流发展战略目标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现代物流业人才的培养,推行物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进一步将现代物流岗位资格考核认证工作纳入各物流单位目标管理范畴,即各单位在岗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考核工作挂钩。
  二、考核对象
  涉及现代物流的水陆空货物运输、仓储堆场、物资经营、货运代理、连锁配送中心等企业管理人员、操作技术人员、业务员以及有志于从事现代物流行业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校高校、中专校学生。
  三、考核等级、内容与报考条件
  1、考核等级: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等级。
  2、考核内容
  初级:现代物流概论、物流配送中心管理、物流营销基础、供应链管理基础、国际物流等基础理论和物流管理软件操作。
  中级:物流信息系统规划与管理、物流项目管理、企业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物流快速响应QR/ECR等。
  3、报考条件
  初级:凡在物流岗位上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及有志于从事物流工作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初级考试。
  中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1)取得现代物流管理《初级岗位资格证书》;
  (2)本科以上学历者;
  (3)大专毕业后在物流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或已取得中级职称者;
  (4)中专、高中毕业,在物流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在物流岗位上具有中层干部以上资历。
  四、考核与发证
  全市统一考核,考核工作由长江三角洲紧缺人才培训服务中心南京中心(南京市人才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实施。考核采用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发的“现代物流考核”系统。初级考核全部采用计算机上机考试;中级考核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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