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制度建设,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运作机制。
“十五”期间,要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脱产学习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任职资格考试制度;②新提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制度;③干部教育培训资格认定制度;④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⑤干部教育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在此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重点推出领导干部每年度作一项专题调研、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和为基层干部群众作一场专题报告的“三个一”活动,并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出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就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交流,推动干部理论学习不断深化。
3、发挥基地作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要充分挖掘并合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基地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与党校互补的包括驻宁高校和大中型企业、科创中心等在内的干部理论教育与实践培训基地,积极开拓境外培训基地,尽快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
党校和行政学院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轮训的主要基地。要积极推进各级党校(政校)的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本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加强对主体班次的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和加强管理,积极推行主体班次教师择优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党校(政校)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和主体班次的教学质量;在课程体系和重点学科建设上围绕理论基础、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加强对主体班次课程的研究,既要立足高起点,又要贴近实际,逐步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高质量的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培训课程精品系列;要严肃调训纪律,严格执行调训制度,加强办班管理。要积极引进智力,每个主体班次课程教师必须有1/3以上的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为外请,每期主体班次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案都要认真研究、科学论证。
市委党校要加强对区、县委党校和市各系统党校的教学指导和辐射。区、县委党校要综合利用本地区的培训资源,发挥广播电视大学等的优势,利用中央党校远程教育网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各级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党校建设,切实加强对党校建设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党校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重视党校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本建设经费投入,加强党校教学设备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财政要保证党校正常运转所需要的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队伍的自身建设。积极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干部理论知识考试试题库;逐步制定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教材体系;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授信息库;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卡制度,进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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