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这次大规模教育培训干部的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市管领导干部每5年必须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学习培训,其中包括一次党校脱产培训。市管后备干部必须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安排或认定的有关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级机关处级干部、区县部委办局正职和镇街党政正职在5年内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脱产培训。凡进入我市公务员队伍的必须参加人事主管部门安排的初任培训,提任处级职务的必须参加任职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进一步严肃干部调训纪律,各区县、各部门对下达的调训计划要坚决执行,并认真做好学员选调工作,领导干部本人要积极参训并支持所属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
9、完善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理论的各项制度。不断深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做到突出学习重点、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中心组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96小时。持续深化以“学理论、解难题、出成果”为主题的理论自学活动。在职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领导干部每年开展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做到系统学习一本书,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做一场辅导报告。
10、积极利用并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校)的主阵地作用,使之成为这次大规模教育培训干部的主渠道。充分挖掘南京较为密集的智力资源,根据党校、行政学院(校)、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特点和职能,统一规划,合理分工,建立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机构体系。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点培训基地,大力开展主题鲜明的专题培训。发展远程教育、网络教学和在线学习,建立覆盖全市的教育培训信息网,加快构建终身化、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干部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利用国际智力资源和境外培训基地,严谨规范地做好国(境)外培训工作。市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市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全市干部国(境)外培训工作,努力做到控制规模、精选项目、提高层次、规范管理。外经、商贸、旅游、城建、农业、政法、外事、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培养入世后紧缺的实务人才和专门人才。
四、加强考核,规范管理,强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干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1、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督查和考核。建立和完善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要重点抓好市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督查和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述学”、“评学”、“考学”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相应的考学与考核制度。结合平时的干部管理工作,通过检查读书笔记、评选调研文章、组织统一考试和民主评议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学习情况。年终考核时,干部本人要将自己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列为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干部考核呈报材料中,要反映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及表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