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载体
(1)建立“学习节”。确定每年9月初在全市开展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节”活动。在“学习节”期间,市属所有公共教育设施和文化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在全市广泛组织各类讲座、报告会、读书会、知识竞赛等文化教育活动,举办便民书市、教育咨询,等等。
(2)开设网上论坛。在“中国南京”网站开设学习型城市建设论坛,集中市民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
(3)开展新“三学”活动。在全市开展学电脑、学外语、学科技知识等新“三学”活动,通过周末课堂、双休日讲座、“8+2”学习模式(在8小时工作中学习,在2小时学习中总结提高)等多种形式,把新。“三学”活动推向深入。
(4)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和各单位各系统具体实际,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确立个人学习目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活动。
(5)组织公益性讲座。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分层次开设经常性的社会公益讲座。
(6)开展家庭学习竞赛活动。利用重大节庆日或寒暑假,开展家庭学习竞赛活动,积极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
三、切实落实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工作要求
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全市人民共同的事业,既需要广泛参与,也需要精心组织和引导。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地推进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各项工作。
1、领导体制
成立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市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承担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相关工作。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的方案制定、骨干培训、工作评估等提供咨询、决策服务。各区县、系统也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2、工作分工
由市级机关工委牵头,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学习型政府(机关)的建设。
由市经委、建委、商贸局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总工会、科协等共同负责学习型企(事)业的建设。
由市文明办牵头,与市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市委、妇联、老龄委、关工委及各区县共同负责学习型社区的建设。
由市妇联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及各区县共同负责学习型家庭的建设。
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