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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秦淮区人民政府的贡院街老城改造项目的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秦淮区人民政府的贡院街老城改造项目的公告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宁拆公字[2003]36号)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03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贡院街老城改造
  拆迁范围:贡院街:1号、2号、2号-1、2号-2、3号、5号、7号(部分)、23号、25号、27号、29号、31号(以上门牌具体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
  拆迁期限:2003-5-7-2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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