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创造良好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促进我市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扩大保险服务领域为目标,以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保险服务功能为主线,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推进保险诚信建设为基础,加强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科学监管和协调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沧州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基本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内的市场功能主体完善、职能定位合理完备的保险市场体系,达到保险机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经营规范、运营安全、竞争有序、充满活力;保险产品和服务种类齐全,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发展环境优良。全市保费规模超过46亿元、力争达到5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3%;保险密度达到710元/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强化措施,努力做大做强做优保险业
(一)加快培育和壮大保险市场主体。借鉴国际、国内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保险市场准入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保险主体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引进有经营特色的保险公司,如健康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鼓励组建保险经纪、公估、代理等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资本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拓宽投资渠道,实现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合理开发各类保险资源,在加快发展中调整结构,在结构调整中实现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保险企业改革。各保险机构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人身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严禁误导、欺诈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努力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