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工作制度》的通知
(冀工商〔2003〕32号)
省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站工首办责任厅工作制度》下发,请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为保证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驻一站式首办责任厅的各单位负责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要求和维护工商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省局机关实行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工作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各项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进驻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办公的各单位一把手要根据要求认真安排值班。值班处长要本着对省局、对企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首办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及办事人员的办理事项情况,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三、严格首办责任厅各项工作纪律。要按照省局领导要求,从即日起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窗口单位一律到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办公。没有日常进驻的处室在接到转办或受理工商业务时,也要到大厅及时处理。办理各项工商业务事项一律在大厅进行,不允许搞“暗箱操作”,违反规定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站式首办责任厅工作制度
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首办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省工商局在办公楼设立一站式首办责任大厅,为保证一站式首办责任厅的正常工作,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的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改进省局机关的工作作风,为全系统起表率作用,努力树立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称赞的良好行业形象。通过一站式办公,实现公正执法、便民服务、阳光作业、提高效率的目标。
二、工作岗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