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按《规定》要求转变工作思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省委、省政府的《规定》有多项内容涉及到工商工作,各级工商部门一定要深入领会《规定》精神,认真查找和解决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加强政策研究,扫除思想盲障,牢固树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经济的观念,转变工作思路,把落实省委《规定》同落实省局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起来,同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在系统形成“尽职尽责加强市场监管,尽心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3、在建设“诚信河北”的大环境下,努力建设“信用工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要在规范监管对象的同时,正人先正己,切实加强“信用工商”建设。要把诚信教育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信用意识,努力形成人人讲求诚信的良好氛围。要在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广告监管、执法办案等发证发照、执收执罚部门建立健全公示制、首办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以讲诚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同时,把讲诚信作为创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的重要内容。对在监管执法中不讲诚信、乱收费、乱罚款,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要严格执纪,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度,树立良好政风。
4、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行风建设工作新局面。具体工作:一是在去年开展的“下评上”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继续抓好“下评上”活动,并把此项活动推广到基层工商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和“一次查实下岗制”。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待岗培训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基层工商人员的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各单位行评办和行政效能监察督察队职能,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严肃执纪,切实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转变工作作风和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措施。在去年推行一站式首办责任制和局长带班制的基础上,普遍实行注册登记中的“一审一核制”,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手续齐备的条件下当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坚决制止利用“案、费、证、照”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歪风,努力实现公正执法、便民服务、廉洁高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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