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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山东省第一批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和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的审核和下达,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与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保证圆满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各成交供种企业要在项目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实行督查制
  各市要切实加强补贴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监管。供种期间,市、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对项目区的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对在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针对项目县(市、区)和供种企业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项目县(市、区)和供种企业及时整改纠正。对执行政策重大偏差、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进一步健全和实施好供种企业政府采购竞争与淘汰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市、区)对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供种企业,要及时做好违约行为记录工作,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工作中,提出不良记录举证,坚决予以淘汰。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重点查办,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供种清册、供种卡等内容与实际补贴是否一致。要健全和实施好良种推广补贴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对与供种企业配合不好、指导协助和监督不力的项目县(市、区),要记录在案,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安排中做出调减直至取消项目的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者,除取消其项目资格外,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保证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省里成立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要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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